职场得罪人的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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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老同学,当过副市长,后因受贿问题,吃了几年官司。

  他是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干上来的,既有能力又很朴实。记得十年前,在一辆长途汽车上遇见他,我感到很意外,县里科级干部都配车,他已经是副处级党委书记了,出差竟然乘坐大巴。这样的人会变坏,我一直难以置信。如果说我的印象夹杂着同学情谊,可无论与他同过事的干部交谈,还是听他主政过的地方群众口碑,人们都说他是个好干部,有人甚至说,若他算贪官的话,我们这里还有好官吗?

  开庭审判时,我没去旁听。据说,最后判决是以受贿七万元论罪的。坊间传闻,某建筑公司经理向他行贿两万元是大头,也是最过硬的证据。既有证据,那得信,我只能暗骂老同学不检点。

  前天晚上,同城乡党相聚,边喝酒边聊家乡事。一位很正直的朋友告诉我,他回乡时邂逅那位传说中的建筑公司经理,当面直言不讳地问他是不是给某人行贿过二万元,那经理坚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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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被选用在新浪首页   编辑梅力号  2017.5.10

  咋回事?经理哭丧着脸说,我被关进去五十二天,那是人过的日子吗?开始问我,我说没送过钱,人家说我不老实,令我呆在里面想。吃不好睡不了啊,几天后我只好把人情往来说出来凑数,如探望病人、孩子上学,还说我不老实,继续关着。最后,他们给我瞄了一眼有人写的举报信,展示某大领导在上面画的一个大大的“查”字,好像是为了让我明白上边的意思,还给我放了一段副市长本人交待的视频,这让我看到了能回家的方向,于是我就跟着副市长的胡说八道编故事,他说收了多少,我就说给了他多少,他说何时何地给的,我就鹦鹉学舌。苦熬了五十二天,他们要交待的问题,我都“老实交待”了,这才有命回家。

  听了朋友介绍,我想起六年前看到过的一张东方早报。报道说,辩护律师、江苏益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汉舢告诉早报记者,骆平(化名)是蒙不白之冤,其供述为逼供、骗供、诱供,该案属冤假错案。媒体如是说,又有“证人”的详细描述,应该是当时情况的真实反映。那么,“行贿者”在那种威逼和引导下陈述的“口供”能算真正意义上的证据吗?骆平是在什么处境下编出那种荒诞故事的,不言自明。

  职场生存,峣者易折。江湖险恶,事业型的人,想干事拼业绩,手中的权力面对不合理诉求,不可能无原则地迁就,这就势必引起少数人的怨恨甚至仇视。官场水深,草根没有“政治资源”,埋头苦干争取进位,说不定无意中触犯潜规则,挡了别人的道,得罪了一个圏子。身处如此境地之人,极易成为上下攻击的靶子,没问题也会有问题,让人坑你,叫你认栽,从来不缺办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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