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又逃逸 时隔一年再被拘

  2017年5月31日晚七时许,大丰城区交警中队接到110报警:“实小北门,一辆二轮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车辆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弃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侦破机制,一方面组织民警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发现,现场遗留一只布制提包,包内有光伏太阳能安装宣传单,宣传单上印肇事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另一方面安排民警对当事人及证人进行调查询问,并让证人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经过调查取证,初步确定了违法嫌疑人王某(男,49岁,大丰人)的身份。

  确认了违法嫌疑人王某的基本信息后,大队组织赴该王户籍地进行调查,但因王某系拆迁安置户,早已搬离原住址。通过走访村组干部也未能获得王某现住址的有效信息。随后的几天时间,办案民警通过各种渠道,多方搜集线索, 终于获得违法嫌疑人王某可能居住在大中镇某一安置小区内的消息。经过多天的伏击守候,于2017年6月5日中午在安置小区附近一理发室内成功将违法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询问,王某道出实情:当天,自己因无机动车驾驶证,且去年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处罚,害怕再次被交警部门处罚而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2017年6月5日,经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决定,给予违法嫌疑人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分别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并于当晚送至大丰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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